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转发<崇左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制办关于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崇办发[2007]34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政府同意,我局下属崇左市人民广播电台采取组织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播音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3、身体健康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4日后出生);
5、户籍要求:户口所在地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内,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播音与主持艺术或主持与播音专业。
6、在广播电视传媒机构从事播音工作2年以上,普通话水平达一级乙等以上。
二、组织考核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
采取分散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8日—10月24日共7天。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址:崇左市新城区山秀路51号崇左广电中心大楼四楼412办公室(广西民师院附属幼儿园旁)
联系电话:崇左市人民广播电台办公室0771-7836061
(三)报名需提交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原件报名,对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还需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资格。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通过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资格复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核,确认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参加资格复核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作为资格验证的依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等证件。专业测试方式具体由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崇左人民广播电台现场考核。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招聘单位和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的专业测试情况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核准。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考核小组根据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情况排序依次递补考核。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正式聘用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报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八)人员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再由市人社局报崇左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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