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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

2770 · 2016-11-17 17:05 · 来源: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四)服装类(职高)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静物素描80分(考试时量150分钟)、服装设计110分(考试时量180分钟)、服装纸样设计110分(考试时量150分钟)、服装工艺90分(考试时量120分钟),满分39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2月31日到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报到缴费,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4日。考试所需绘画工具、剪裁工具等自备。


(五)服饰艺术与表演类


1.考试项目及分值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2月24日到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报到缴费,12月25日至28日考试。考试所需CD音乐碟、道具等自备。


(六)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编导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2月31日报到缴费,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娄底的考生统一在当日上午办理报到手续;衡阳、邵阳、常德、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的考生统一在当日下午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4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2)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1月5日报到缴费,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娄底的考生统一在上午办理报到手续;衡阳、邵阳、常德、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的考生统一在下午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考试时间为1月6日至8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为8日上午8:30~9:30。


(七)表演类


1.考试项目及分值


身高与形象50分、专业技能220分、文艺常识3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2月30日至31日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53号)报到缴费,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3日至8日。


(八)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书法临摹120分、书法创作120分、国画6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1月7日到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报到缴费,1月8日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九)摄影摄像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2月30日至31日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53号)报到缴费,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5日至7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三、工作要求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考点要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确保组考工作顺利进行。


(一)切实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各考点要成立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组考工作方案;要选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主考、监考及其他相关工作,有直系亲属参考或自2016年7月以来参与相关专业考试辅导班工作、担任辅导课教师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与组考相关的工作;要加强考试过程和评分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个考试环节按照规定执行到位;要加强考试服务工作,切实改善考试环境;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加大考点装备建设,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生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对未上交的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考点要进行原件保存或完整扫描后电子化保存;对面试等测试内容,要全程录音录像保存;保存材料要清晰可辨、时限不得少于4年。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中都能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确保考试过程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艺考培训活动,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考点高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二)切实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强考生身份核查,杜绝代考、换卷等严重违规事件的发生;要加大考风考纪监察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见附件1 )的规定做好对违规考生的处理,并在当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在公布栏张榜公布考生违规事实(附件2);有关违规考生的记录表、名册(见附件3)、证据材料和公布栏缩印件,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报送我院监察与督查处。对于考生、工作人员及考点学校的违规行为,我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我院将建立艺术类统考考点退出机制,凡存在工作人员严重违规、考试管理混乱等违规行为的考点学校,视情节严重,坚决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考点资格。


(三)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和数据。考试结束之后,各考点要及时向我院报送考试有关情况(含报到情况、组考情况、视频监控录像等)。各类专业考试成绩由考点(评卷点)将数据光盘(一式两份)于考试结束后两天内送达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对面试等测试内容的录音录像资料要备份一份,并粘贴好“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科目”标签,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交我院监察与督查处。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

2.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样式)

3.湖南省艺术类统考违规考生名册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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