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艺考 招生简章 云南 云南艺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适用于云南省考生)

云南艺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适用于云南省考生)

6264 · 2016-12-11 15:22 · 来源:云南艺术学院

  三、招生专业、学制、录取原则及收费情况


  注:1.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详见云南省 2017年4至5 月的《招生报》(计划版)。

  2.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专业成绩必须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方能按 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视觉传达设计(职业教育)和艺术教育(职业教育)本科专业限招“三校生”(即技 校、中专或职高毕业生),报考上述两个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三校生” 文化考试,报考其余专业的普通高中应届考生、社会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考。

  四、各专业考试类型、科目及要求 


  注:1.音乐学(民族音乐理论)、音乐学(音乐治疗)及音乐表演所有专业方向“音乐基础笔试”科目进行一次性考试,成绩通用。

  2.音乐学(民族音乐理论)、音乐学(音乐治疗)两个专业的“演唱或演奏(面试)”科目进行一次性考试,成绩通用。

  3.戏剧学专业新生入学后统一参加专业分班考核,双向选择专业方向(含戏剧教育、戏剧史论与批评)。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一年级统一进行专业基础课学习,进入二年级方可自主选择专业方向(含剧情片、纪录片、日常电视节目、电视新闻)深入学习。

  五、政审、体检及录取

  (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办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和健康检查。

  (二)我院作为教育部确定的 “31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 之一,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招生录取时的各艺术类专业文化最 低控制线,在录取前报有关省级招办或招生考试院备案。

  (三)参加云南省统考专业的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最低控制线参照 全省统一划定的分数线执行,其余校考专业的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最低 控制线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四)云南省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请考生按照省 招考院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五)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成绩达到合格线、 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根据各专业录取原则,参照考生 填报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按计划择优录取。

  (六)各专业的录取线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七)新生入学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全面 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 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违纪舞弊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退回原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六、其它说明

  (一)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二)不查卷,可查分。专业成绩以网上查询的方式向考生公布, 考生可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查询及打印成绩通知单,查询时间及操作指 南敬请关注我院校园网。

  (三)考生所需的画具、乐器(钢琴除外)等考试用品一律自备, 车旅费、食宿费自理,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

  (四)为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云南艺术学 院纪委对招生考试及录取进行全程监督。电话: 0871-65937136。

  七、学校地址、邮编、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 1577 号    邮编:650500 校园网址:http://www.ynart.edu.cn 电话传真:(0871)66249078  65937127  65937128(兼传真)

  八、附件

  (一)云南艺术学院 2017 年招生专业介绍

  (二)云南艺术学院 2017 年艺术类专业报名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一):

  云南艺术学院 2017 年招生专业介绍

  一、艺术类普通本科

  130201  音乐表演

  •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表演(演唱、演奏)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 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音乐表演、教学的应用型人才, 并为本专业的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 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 专业方向:演唱、合唱、管弦打击乐演奏、键盘演奏、现代音乐、中国乐器 演奏、技能与运用。

  • 培养单位:音乐学院(演唱、合唱、管弦打击乐演奏、键盘演奏、现代音乐、 中国乐器演奏)高等教育学院(技能与运用)。

  • 修业年限:四年。

  •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130202 音乐学

  •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初步对音乐进行 理论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 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音乐史、中外民族音乐 理论、音乐美学、音乐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 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 主干学科: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

  • 专业方向:音乐学师范、民族音乐理论、音乐治疗。

  • 培养单位:音乐学院。

  • 修业年限:四年。

  •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播音主持网( 冀ICP备16000457号 )基于Discuz!X3.4开发

© 2011-2015 cnbyzc.com技术支持:新奇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