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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省内+省外)

2821 · 2016-1-1 19:54 · 中国播音主持艺术网


6.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①编写故事100分(节目策划、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笔试,90分钟);②影视剧常识及分析100分(理论常识,剧情片、纪录片、广告片分析等;笔试,90分钟)。


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①绘画150分(风景或人物面部,默写;150分钟);②综合知识测试50分(面试,美术基础知识或考生对时尚敏锐度的了解)。


8.录音艺术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录音艺术:①文艺常识100分(面试);②音乐基础知识100分(面试)。


9.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初、复试(初试科目不评分,只决定是否进入复试;复试科目总分满分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且仅在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四省执行初复试形式)


初试:①自我介绍;②朗诵(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要求正确理解作品与语言表达统一,感情色彩与声音形式和谐,基调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


复试:①指定作品朗读150分(要求正确理解作品,表达准确,普通话语音规范,嗓音圆润、清晰、明亮);②命题即兴评述150分(考生抽题后评述,要求立意深刻、主题突出、逻辑严谨,口语表达流畅)。


(2)一试(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①朗诵100分(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要求正确理解作品与语言表达统一,感情色彩与声音形式和谐,基调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②指定作品朗读100分(要求正确理解作品,表达准确,普通话语音规范,嗓音圆润、清晰、明亮);③命题即兴评述100分(考生抽题后评述,要求立意深刻、主题突出、逻辑严谨,口语表达流畅)。


10.影视摄影与制作(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①摄影作品分析100分(面试;自我介绍,根据提供的摄影作品进行简要分析);②影片分析100分(笔试)。


11.动画、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动画、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①单色描绘100分[运用单色对表现对象进行描绘(手法、技法、工具不限),默写;180分钟];②色彩综合表现100分[运用色彩对表现对象进行综合表现(手法、技法、工具不限,默写;180分钟)]。


12.美术学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美术学:①文艺常识100分(文学常识、美术基础知识;笔试,90分钟);②美术作品分析100分(分析美术作品的创作形式、主题表达和创作背景等;笔试,90分钟)。


13.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①素描100分(静物或人物,默写;150分钟);②色彩100分(风景或静物,默写;180分钟)。


14.摄影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摄影:①摄影作品分析100分(面试;自我介绍,根据提供的摄影作品进行简要分析);②文艺常识100分(文学常识、历史地理常识、美术基础常识、行业分析;笔试,90分钟)。


注: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六、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七、填报志愿


考生根据自身高考成绩按要求填报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术考生可填报普通高校普通、艺术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


八、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各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普通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抽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九、注意事项


(一)今年我校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设了考点:凡我院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一律在当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未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我校一律认定其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无相关统考科目的专业,须就近到我校设有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相关专业考试。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校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所报专业(方向)属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范围内的,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其统考结果对参加我院的校考成绩和录取有无影响,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相关要求实施,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


(三)需伴奏的专业(方向)(通俗唱法除外)考试时一律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老师。


(四)我校各专业文、理兼收,语种不限,但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五)严禁考生将任何电子产品(通讯工具、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六)考生食宿和旅费一律自理。


(七)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一般于四月中旬直接登陆学校官方网站查询;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成绩公布后一周之内,发送传真到学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办理;


查分结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九)本简章供四川省外考生适用,未尽事宜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四川省考生详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四川招生简章》,所有解释权在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就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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