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校考省份,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200)×7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
2、非校考省份,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统考的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
考生须知:
1、招生计划最后以江西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
2、凡考生所在省组织了考生所报专业统考的,均要求考生参加该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3、凡是符合考点所在省艺术类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由于考生不符合生源所在省报名资格和我校招生录取规定而导致的录取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专业T台模特要求女生身高166cm以上,男生身高180cm以上,平面模特要求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5cm以上。
4、不接受考生跨省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5、考生参加专业考试的一切费用和用品自理。
6、考生可通过赣南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gnnu.cn/)和本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2016年开始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7、联系方式:江西省赣州经济开发区赣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41000
http://www.gnnu.cn E-mail: gnsyzsb@163.com
招生办公室:0797-8393638(兼传真) 卢老师
音乐学院: 0797-8393519 8393528 杨老师
美术学院: 0797-8393658 张老师
新闻与传播学院:0797-8393876 钟老师
体育学院:0797-8393672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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